2017年广东河源市东源县事业单位招聘补充公告(21人)
关于2017年东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河源市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东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决定对2017年东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已报名参加了此次招聘考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人员既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也可重新选择报考其它符合招聘条件的非定向招聘岗位,每人只可选择一岗位报考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7年东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均按粤人发〔2007〕141号、《河源市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人员重新选择报考岗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东源县人社局512室;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原已报名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人员重新选择岗位报名时需上交原报名回执;
(五)如在重新报名期间未进行报考岗位调整的,视为按原报名岗位进行考试。
二、已报名参加此次招聘考试的非“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人员按原报考岗位进行考试。
三、请参加2017年东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体考生于2017年8月24至26日到东源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四、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事项按原招聘公告进行。
给各位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62-880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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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
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