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蚌埠怀远县徐圩乡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10人公告

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  2017-08-08 17:21:21
 怀远县徐圩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向乡镇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2016﹞41号) 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乡政府驻地建设管理工作,充实、壮大、优化我乡行政执法模式,怀远县徐圩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要求
 
  计划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0名。具体职位如下:
 
  招聘单位:徐圩乡
 
  招聘人数:10 (5男5女)
 
  职位要求及人员类别:退伍士兵或转业士官,大、中专毕业生、回乡青年
 
  学 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出生日期: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户 籍: 其他条件怀远县户籍(不含已划到蚌埠的马城镇、涂山风景区)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退伍士兵或转业士官;
 
  6、初中及以上学历;
 
  7、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方式相结合进行组织招聘。
 
  招聘信息在怀远政府网站及相关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签名须手写)并打印《怀远县徐圩乡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其后果由个人承担并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报名登记并进行电子摄像。每位报考人员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每位考生应正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徐圩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退伍军人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若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录计划数。
 
  6、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徐圩乡党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测试
 
  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主要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城市管理),满分100分。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为考生总成绩。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由怀远县徐圩乡人民政府与本人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满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期满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聘。
 
  四、工资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为1000元,绩效工资为500元。按规定参加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从工资中代扣)。
 
  五、其它
 
  1、本公告由徐圩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2、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徐圩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联系电话:0552-8793091(徐圩乡党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2-8793081(徐圩乡纪委)。
 
  特此公告。
 
  徐圩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