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曲靖经开区公开招聘政法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8-09 14:35:33
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法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委托,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政法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


  政法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公文撰写、综合办公及法律事务。


  (二)招聘人数


  1.文秘:1人;


  2.法律事务:2人。


  (三)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中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政法委。


  二、专业要求


  秘书学、司法文秘、现代文秘、汉语言文学、法律等相近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教育),应聘者应于2017年2月前取得相应学位、学历证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有较强的分析判断、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交往能力、沟通技巧和团队精神。


  (五)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六)愿意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资格审查、业绩评定、面试、体检、组织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请应聘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8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法工作人员报名表》、《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法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和《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法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发表作品、获奖证书及在单位表现(需加盖公章并于录用之前提供)等对应的证明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箱:CtouHR@163.com),邮件主题为“单位(学校)+姓名+专业+联系电话”。


  3.电子照片: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二)考核过程


  根据业绩评定结果,应聘人员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1)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8月27日(以具体电话、邮件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


  (3)面试采取个人演讲和考核组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


  ①个人演讲。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应专家和考官,听取考生个人演讲,主要考评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②考核组现场提问。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应专家和考官进行现场提问。重点考评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三)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按业绩评定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加权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四)体检


  1.根据业绩评定、面试的综合成绩的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组织考察和聘用


  考察方式: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拟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都列入考察。


  考察中,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放弃录用的人员,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缺额数进行一次递补。


  五、待遇


  (一)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硕士研究生月工资为3000元,博士研究生月工资为3500元。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的,由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正式聘用,并派遣到中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工作。试用期间经考评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


  (二)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正式聘用后,硕士研究生年薪不低于8万元,博士研究生年薪不低于10万元。


  (三)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5年内,聘用单位发放400元/月的住房补贴。


  (四)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执行国家规定的休假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并禁止参加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的其他公开招考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曲靖经开区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874-3312876(曲靖经开区纪工委)


  七、其他事项


  (一)报销报考考生参加考核的往返交通费,往返交通费低于2000元的实报实销;往返交通费高于2000元的,按2000元报销。


  (二)考核期间的食宿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3922588    李女士


  0874-3330978   王女士


  附件:


  1. 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招聘政法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xls


  2. 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招聘政法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 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招聘政法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4. 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全国招聘政法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曲靖经开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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