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吉安永新县政府办公室选调文秘2人公告

来源:永新县人政府网 2017-08-09 15:44:27
永新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永新县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2名政务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人数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县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岗位人数。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文秘人员2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政务文秘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7.因岗位特殊要求,限男性;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
 
  在永新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地点、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永新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县政府后院),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永新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④近年来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物发表文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则调减职位计划数。
 
  (三)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入闱调研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调研。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调研
 
  按照调研题目进行调研,再根据调研情况撰写调研文章,根据调研文章确定调研成绩。调研成绩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综合文稿的写作能力。考生自愿放弃入闱调研资格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永新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因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入闱调研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调研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调研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进行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及对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选调职位空缺,将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再经体检考察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试用和办理手续
 
  对拟选调文秘人员进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干部调配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办理借调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以及不按规定及时提交自愿放弃声明的,记入选调人员诚信档案。
 
  2.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永新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及时发布,有关事项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6-7722121、7717359(县政府办)
 
  监督电话:0796-7722060(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永新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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