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随州曾都区科技局招聘1人公告
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10 13:35:41
区科技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经曾都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区科技局面向社会另增加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工作 内容 |
人 数 |
岗位要求 | 薪资 待遇 |
区科技局 |
后勤服务 | 办公室后勤工作 | 1 | 年龄30岁以下,大专以上,有会计经验及有一定文字功底者优先。 | 2000元/月,缴五险一金 |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对象之一: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应聘资格
符合上述范围和对象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方可参加报名。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在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应聘之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1)本人向常住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2)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3)社区初审、公示后在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4)社区所在镇(街道)人社中心审查后在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5)将经社区、人社中心盖章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同时携带相关资料和证件送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认定。
2、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费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它就业创业政策。
四、其它事项
1、公益性岗位是一项过渡性的就业政策,主要针对的是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人社、财政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创业就业证、照片等)于8月11日之前到曾都区再就业服务中心(沿河大道102号,电话3326257)报名。
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