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65人公告
来源:锦州市公安局
2017-08-10 14:01:28
辽宁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锦州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65名辅警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资格及条件
1、具有锦州市城镇户口,截至报名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办理就业失业证时间为准)。
2、零就业家庭(父母或妻子都是失业状态且都有就业失业证)。
3、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需提供已年检低保证)。
4、烈属:相关部门出具的烈属证明。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户口本、失业证、离婚证书、配偶死亡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子女抚养证明(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6、自谋职业的军人退役人员:退役证明、民政部门发放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自愿选择自主就业报告表》。
符合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均可报名。
7、招聘人员为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18日,持A1驾照者可适当放宽)。
8、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A1驾照者可适当放宽)。
9、身高1.68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10、有较高政治觉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本人无违法犯罪前科,无不良行为记录,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及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记录。本人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聘用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人员为锦州市公安局辅警,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执法资格,其职责是在人民警察带领下维护治安、辅助管理等工作;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着公安机关辅警服装、佩戴辅警标识。工资待遇为1500--1620元/月(扣除个人缴纳保险后),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18日(不含双休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报名地点:锦州市公安局信访大厅(锦州市公安局对面)
3、报名时,本人持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3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各3份;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证原件及第2、3、4、5、6、7、8、9、10、11、16页复印件各3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携带填写好的《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到锦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www.lnjzga.gov.cn《招聘辅警》栏目自行下载)。
四、招聘程序
锦州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理论考试(市局下发学习内容范围)、体检、政审及录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每名辅警的工作岗位,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注: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垂询
联系电话:2352289
锦州市公安局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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