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咸阳杨凌示范区档案馆选聘2人公告

来源:杨凌人事人才网 2017-08-10 17:20:16
杨凌示范区档案馆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示范区档案馆工作力量,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杨陵区行政机关、参公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人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
 
  杨凌示范区档案馆工作人员2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近三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9日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试用期未满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受理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采取个人自愿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或电话报名。非本人报名需要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
 
  2.报名时间:
 
  2017年8月9日至8月17日(节假日、公休日和非工作时间不接受报名)。
 
  3.报名程序:
 
  (1)征求单位意见。报名须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意见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填写《杨凌示范区档案馆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有关单位及部门在《报名表》上盖章,否则不得报考。
 
  (2)真实性承诺。报名者要在“报名人承诺”一栏做出签字承诺,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3)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三份,近三年考核结果,学历、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一旦发现存在不符合聘用的情况,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4)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须由报考者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指定时间,到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窗口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报名且符合考试条件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最低开考比例为3:1。否则将缩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超过6:1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6: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6:1的,笔试不予淘汰,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记入总成绩。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成绩在杨凌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与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试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杨凌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五)组织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2.考察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生活社交圈等情况。考察前须向本人所在单位发放考察预告。
 
  3.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要形成考察报告,提交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在杨凌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考生承担。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经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
 
  整个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87035350 87035719 监督电话:8703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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