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8-11 13:39:17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17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隶属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的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和各部门人员需求状况,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17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17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单位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 资格条件
部门 岗位 户籍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招聘
人数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 共计13人 海洋工程研究所 河口海岸动力研究 全国 40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港口航道专业或河口海岸工程专业 2人
海洋生态研究所 热带典型海洋生态研究 全国 40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海洋生态学 1人
渔业资源调查与评估 全国 40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海洋渔业 1人
生物技术与海洋环境 全国 40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微生物、分析化学、海洋生物学 1人
海水渔业研究所 海水养殖生态与环境研究 全国 40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海洋生物、生态学 2人
海水养殖技术与工程 全国 40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海水养殖、海洋生物 1人
淡水渔业研究所 淡水养殖品种遗传育种 全国 40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水产养殖、水生生物、海洋生物 2人
水产品加工技术研究 全国 40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水产品加工、食品加工 2人
水产技术推广站 水产病害防治技术 全国 40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水生生物、海洋生物 1人
 
 
  注:1.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及提交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网上下载填写《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并将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资格证等报名所必备的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nhkyrs0898@163.com(邮件主题须按以下格式书写“姓名+应聘岗位”),或将相关报名材料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12号911室。笔试或面试前核验原件。

  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10个工作日后至2017年8月31日18:00止;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12号911室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人事科

  电话:0898-65349603

  邮箱:hnhkyrs0898@163.com

  2.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一式一份,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考核通知。

  (三)组织考核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统一通知。

  2.考试的形式:考试以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聘小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按规定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附件: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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