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黄冈团风县招聘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革命烈士陵园讲解员公告
来源:团风县人社局
2017-08-11 14:40:17
2017年团风县公开招聘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黄冈革命烈士陵园讲解员公告
为满足特殊岗位用人需要,促进就业公平,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全县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团机编办〔2017〕2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团风县电视台节目主持人(以下简称“主持人”)、2名黄冈革命烈士陵园讲解员(以下简称“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团风县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黄冈革命烈士陵园讲解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一,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8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指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发布公告。2017年8月10日在团风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tfzf.gov.cn/)通知公告栏、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fzf.gov.cn/)(下同)上发布《2017年团风县公开招聘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黄冈革命烈士陵园讲解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报名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窗口(县就业局院内,下同)。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五天)。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最迟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3)属于2017年7月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毕业生参加报名的,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湖北省各市州县、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出具的《“三支一扶”服务证明》,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申请笔试加分登记。截止报名日止未办理加分登记手续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
(4)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现场报名需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①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照片背面本人签名);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告知考生。
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四、考试
考试采取初试和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初试
初试对象: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全部参加初试。
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于2017年8月28日至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窗口领取《初试通知书》。每人缴纳初试费50元,并请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若初试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初试通知书》,取消初试资格。
(1)时间:2017年9月2日上午8:30开始。
(2)地点:县广电局三楼会议室。
(3) 初试内容:普通话测试。
普通话测试重在测试普通话发音是否标准,语言表达是否流利、流畅。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试题,每位考生初试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 成绩:初试成绩当场打分亮分,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 考生初试成绩在团风县政府门户网和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6)根据初试结果,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如末位考生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二)复试
复试开考5天前在团风县政府门户网和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复试通知和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并做好记录。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于2017年9月6日至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团风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窗口领取《复试通知书》。每人缴纳笔试费用100元,并请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参加复试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复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因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出现复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1、 复试内容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3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70%。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实行百分制。
①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占笔试成绩比分别为50%和50%。
电视台主持人笔试重在考察考生对文学、历史、艺术等文化知识和时事政治的理解与掌握。烈士陵园讲解员笔试重在考察讲解员对黄冈革命历史文化知识的理解、领悟以及写作能力。
②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上午8:00—9:30考《综合基础知识》,9:30—11:30考《申论》。
③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④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对仍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可在相近类别岗位中公开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⑤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招聘对截止2017年7月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毕业生参加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即:该类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折后分数+5分。
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对象的确认名单,笔试前在团风县政府门户网和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⑥“三支一扶”等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等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团风县政府门户网和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5分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对仍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可在相近类别岗位中公开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笔试成绩公布后 ,5个工作日内在团风县政府门户网和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复审工作在县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及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公章。
(3)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盖章的学籍证明,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8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5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者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申明或将申明通过传真、扫描发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未出具书面申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5天前发布,公告包含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着装要求等考生考前必须知晓的事项,同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2、面试人员的确定及面试入围比例: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某一岗位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若资格复审时面试入围比例达不到1:3,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对仍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考生自愿申请可在相近类别岗位未入围面试考生中公开调剂。已确认进入面试和弃权的考生不参与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镜试、模拟讲解、结构化面试)题目由县人社局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
电视台主持人面试重在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现场驾驭能力。采取镜试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镜试按百分制计分,占面试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按百分制计分,占面试成绩的40%。镜试:自行化妆、自备服装。出镜播出同一条新闻稿件,每名面试对象镜试只有一次录制机会。结构化面试:随机抽取与招聘岗位内容相关的题目进行现场模拟主持。主持时间不超过5分钟。
烈士陵园讲解员面试重在测试讲解综合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讲解能力。采取模拟讲解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模拟讲解按百分制计分,占面试成绩的60%;采取随机抽取与招聘岗位内容相关的题目进行现场模拟讲解。讲解时间不超过5分钟。模拟测试内容范围: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和参加湖北省文物局年检的文博单位(含遗址博物馆、纪念馆)的讲解介绍。结构化面试按百分制计分,占面试成绩的40%。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考官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须在同一题本、同一时间段、同一考官组的条件下完成。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主持人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面试镜试×60%+结构化面试×40%。
讲解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模拟讲解×60%+结构化面试×40%。
面试考场的设置。设候考室、镜试或模拟现场讲解考室、结构化面试考室、考点办公室。所有考室均实行通讯屏蔽。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考生总成绩即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主持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镜试×60%+结构化面试×40%)成绩×70%。
讲解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模拟讲解×60%+结构化面试×40%)成绩×70%。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加试。
考生总成绩在团风县政府门户网和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再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及备案
对拟聘用人员在团风县政府门户网和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三年,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报考条件、考试程序和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参与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如出现违反纪律规定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处理。
(五)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用人单位对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对公开招聘负领导责任,人社部门负监管责任。
九、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和我省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附件2)。
联系电话:
团风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 0713-6307812
团风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 0713-6307657
团风县人社局纪检组举报投诉电话: 0713- 6307800
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八月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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