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黔南州三都县县城学校遴选公告

来源:三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8-15 10:19:10
  三都水族自治县2017年县城学校面向基层学校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县城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施办法》(三党办通〔201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各镇(三合街道行偿小学、祥寨小学可报名参加遴选)公开遴选县城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教育教学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类教师工作积极性,整合和优化全县教师队伍,为新时期新阶段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师资保障。


  二、遴选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


  三、遴选职数


  本次遴选职数161个(其中高中 9 个、初中114 个、小学 8个,县职校30个),具体情况如下:


  1.语文28个(高中2个、初中23个、小学3个);


  2.数学29个(高中1个、初中25个、小学3个);


  3.英语23个(高中2个、初中21个);


  4.物理9个(高中1个、初中8个);


  5.化学8个(高中1个、初中7个);


  6.政治5人(高中1个、初中4个);


  7.历史5(高中1个、初中4个);


  8.初中地理4个;


  9.初中生物4个;


  10.初中体育5人;


  11.小学音乐1 个;


  12.初中美术4个;


  13.信息技术4个(初中3个,小学1个);


  14.初中校医2个;


  15.县职校30个。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全县各镇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五、符合遴选范围人员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截止2017年8月15日,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三)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四)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教龄3年以上(含3年)。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15日以后出生),职称等级不限,如因职称岗位限制,愿意高职低聘的正式在职在编职工。


  2.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如:数理化生为一类,政史地为一类等)或与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一致。教龄3年以上(含3年)。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15日以后出生),职称等级不限,如因职称岗位限制,愿意高职低聘的正式在职在编职工。


  3.小学教师岗位: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语文、数学除外),教龄3年以上(含3年)。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职称等级不限,如因职称岗位限制,愿意高职低聘的正式在职在编职工。


  4.校医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全科医师或临床医学专业,职称等级不限。


  5.县职校教师岗位:见《2017年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中等职业学校遴选教师职位暨测试方式统计表》(附件2)要求。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遴选对象必须符合遴选单位岗位性质,遴选对象与报考单位岗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机关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人员处于试用期的;


  5.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文件规定的情形。


  六、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2017年8月14日面向全县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填报到具体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遴选的人员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教育系统以外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报名须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交报名费每人100元。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8月20日


  2.面试地点:三都民族中学


  3.面试成绩公示时间:2017年8月21日


  (四)政审


  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3日


  (五)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30日


  七、遴选方式


  实行试教(专业测试)和政审相结合方式择优遴选。


  (一)试教(专业测试)


  经资格审查,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参加试教。遴选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的,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减少遴选计划、取消遴选职位或降低遴选比例。


  试教或专业测试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组织教学能力和传授知识能力,其中高中、初中、小学各遴选职位试教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县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各遴选职位试教或专业测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或技能测试(详见附件2),试教或专业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试教成绩达不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试教地点:三都民族中学


  (二)政审


  政审工作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遴选岗位政审对象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在试教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不合格的顺延替补(自动放弃的,顺延替补)。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教师遴选办公室审定,不予遴选;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


  4、有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5、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教材教法考试不过关的;


  7、经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遴选的其它情况。


  八、公示和遴选


  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遴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岗位工作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胜任者,回原单位工作或安排到缺编严重的乡镇中小学任教。


  九、工作纪律


  1.本次遴选工作在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教师遴选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局纪检组对遴选整个过程实行全程监督,提高遴选工作的透明度。


  2.遴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切实加强领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守人事纪律,在遴选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3.教师遴选工作是加强县城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各有关中小学要从大局出发,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竞争遴选。


  十、本方案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教师遴选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教师遴选办公室研究决定。


  报考咨询电话:3923185


  监督举报电话:3923183


  附件:


  1.2017年县城学校面向基层学校遴选工作人员职数情况统计表(不含县职校).pdf


  2 . 2017年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中等职业学校遴选教师职位暨测试方式统计表.xls


  3.  2017年县城学校面向基层学校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三都水族自治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教师遴选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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