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引进43人公告

来源: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16 15:59:54
  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引进人才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积极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大学生到黄冈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的意见》(黄政发〔2013〕20号)和《黄冈市2017年人才引进计划》(黄人组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重点高校(“985”、“211”学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的2017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引进一批急需人才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数量、对象和资格条件


  计划引进43人,其中:专技岗位29人、管理岗位14人。详见《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引进对象为:?全国重点高校(“985”、“211”学校)2017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③会计、金融、工民建、体育、音乐、医学和计算机类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引进人才可放宽至全日制一类本科院校(具体岗位见《岗位表》)。


  未在黄冈市辖区内参加实习实训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但在进入考察环节后须在黄冈辖区内参加实习实训一个月。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守宪法和法律;③具有良好的品行;④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⑥符合引进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②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③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④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⑤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⑥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5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毕业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分类参考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学位办〔2011〕25号)。


  (三)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或“研究生(硕士)”,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对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


  (二)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在黄冈市区购买住房的,由财政一次性补助5万元。在黄冈暂无自有住房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由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大学生到黄冈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的意见,黄政发〔2013〕20号)。如市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进人才公告在黄冈党建网(http://www.hgdjw.net)、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hg12333.com/)、“黄冈人社”微信公众号、黄冈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服务平台(http://dxs.hg12333.com/)和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grsks.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缴费。


  1.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人才的报名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grsks.gov.cn)进行。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9日8:00至8月25日18:00。


  (2)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20日8:00至8月26日18:00,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8月20日8:00至8月30日18: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4)报名表、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9月6日8:00至9月9日8:00。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打印3份备用)和《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2份)。打印中遇到问题可登录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或与黄冈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13-8355561)。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经批准免笔试的岗位,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工作日)到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办理退费手续。


  5、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黄冈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工作日)到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办理退费手续。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申论》主要考查应试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9月9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9:40-11:40《申论》;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关于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放宽至1:2。对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或者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的,计划引进1人的保留岗位,计划引进2人及以上的全部进入笔试。


  岗位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的岗位,免笔试。超过1:5竞争比例的岗位,须进行笔试(另行公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黄冈党建网(http://www.hgdjw.net)、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hg12333.com/)和黄冈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服务平台(http://dxs.hg12333.com/)上公告。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分值占比60%),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引进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管理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引进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达到1:3但未达到1:5的比例,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放宽至1:2。对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或者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的,计划引进1人的保留岗位,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计划引进2人及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


  岗位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超过1:5(含1:5,下同)的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超过1:5竞争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主管部门或引进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引进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引进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引进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及相关事宜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引进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引进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成绩权重。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申论》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引进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申论》×70%)×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岗位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超过1:5竞争比例的岗位,考生参加笔试的,其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和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上述方式进行。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专业知识。“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加试专业知识。


  (四)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递补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和引进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养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赴考察对象所在高校进一步延伸考察。考察时,考生须提供本人在黄冈市实习实训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五)上报审定。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拟定引进人员名单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定,确定人才引进名单。


  (六)公示。


  引进人员名单在黄冈党建网(http://www.hgdjw.net)、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hg12333.com/)和黄冈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服务平台(http://dxs.hg12333.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经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落实引进人才待遇。


  3、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发现聘前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引进聘用。聘用文件下发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引进聘用。


  4、引进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市外或参加市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四、其他


  本公告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8612016(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引进人才岗位表;.xls


  2、黄冈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和来黄冈实习实训大学生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3、教育部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中共黄冈市委人才办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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