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27人公告

来源:曲靖市卫生信息网 2017-08-17 11:25:02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我院业务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7人。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办字〔2014〕29号)、《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审核备案管理的通知》(曲人社〔2014〕125号)、《曲靖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曲卫字〔2013〕266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员范围、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岗位5个,招聘人数27人,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1《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未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预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预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应聘者结合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进行预报名者,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2.预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1)应聘者下载并填写招聘公告附表2《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可以加行,其余格式及内容不得擅自改变。
 
  (2)应聘者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到18388282749@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3.预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8月22日。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每个招聘岗位都必须提交审核的证件
 
  《身份证》(或《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含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打印的《电子注册学历认证备案表》);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2)不同招聘岗位根据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必须提交审核的其他证件,请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提供,包括但不仅限:《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成绩单》)、《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3)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或材料:由应聘者根据自身持证情况提供(如果应聘者在报名表中填及的,则必须携带),包括但不仅限:《学位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合格证》、《辞(退)职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证》等。
 
  2.现场资格审核要求
 
  (1)现场资格审核时,应聘者持第3条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提交审验,并交A4纸复印件一份。
 
  (2)审核人员对照应聘者预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同时审验相关证件的原件并收取复印件。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将其《报名表》打印一式2份,并张贴好照片。(注:用A4纸打印,正面为《报名表》,背面为《报名承诺书》)
 
  (3)应聘者在打印出的纸质版《报名表》背面《报名承诺书》上填写相关内容后签字按手印,然后在《报名登记名册》上登记报名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3.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8月23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4.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门诊13楼人力资源科。
 
  5.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6.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应聘人员名单公告于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现场资格审核次日,应聘者可登陆网站查看。
 
  (三)组织笔试
 
  1.笔试人员范围:招聘计划表中注明需要进行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其中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免考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请应聘人于8月24日登陆网站查看通知。
 
  (2)笔试科目:所报考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3)携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
 
  (4)携带工具:身份证、2B铅笔、黑色碳素笔等考试用具;
 
  (5)笔试结果: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请参加笔试人员于笔试当日登陆网站查看通知。
 
  (6)须进行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通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四)组织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招聘计划表中注明需要进行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
 
  (1)免笔试的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拟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优先进入面试;余下的进入面试人员数,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适时登陆本院网站查看通知。
 
  免笔试的岗位:请应聘人员于8月24日登陆网站查看拟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及面试通知。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应聘岗位的笔试安排,并于该招聘岗位笔试结束次日,登陆网站查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
 
  (2)面试大纲:采取结构化方式命题,涉及专业部分结合岗位实际命题。
 
  (3)面试时应聘者应携带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5)面试结果:于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告,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结束当日登陆网站查看通知。
 
  (6)进入面试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五)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拟录(聘)用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比例确定。
 
  1.免笔试的岗位:根据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本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2.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须进行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为拟录(聘)用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医院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方能办理录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录(聘)用
 
  依照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拟录(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纪律和要求
 
  (一)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由本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院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监督。
 
  2.招聘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招聘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树立公正意识和保密观念,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要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进行考试工作,认真履行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所应有的权力和责任,确保招聘工作各项记录的真实完整,以备监督和审查;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执行有关回避与违纪处罚等规定,发现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相关要求
 
  1.应聘人应保证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准确真实,如报名信息不实或证件证明材料虚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本人承担。
 
  2.在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应密切关注本院网站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应聘人未及时关注本院网站通知、或所留联系电话无法保持通讯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本人承担。
 
  3.在招聘考试中,应聘人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相关纪律要求,一旦出现违纪行为,经监督人员核实后,立即取消应聘人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含试用期3个月。
 
  2.录(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曲靖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4-3362089、0874-3362139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874-336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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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计划表(8月).docx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zip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承诺书.zip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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