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襄阳高新区招聘互联网信息管理员6人公告
来源:湖北高新人才网
2017-08-17 13:19:49
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互联网信息管理员的公告
为维护互联网安全,及时掌握舆情,高新区面向社会开展互联网信息管理员招聘工作,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报考人员按照通知规定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相关招考环节。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 岗位为互联网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涉密岗位),熟悉电脑、互联网操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报名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自觉履行岗位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写作能力。计算机、新闻、传媒本科以上的,可放宽录取条件;公安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7、年龄为21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公民,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
8、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能够按要求政审合格。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报考:
1、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受过刑事处罚;
2、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治安管理处罚或强制性教育措施;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受过其它行政处分;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刑事侦查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参与法轮功及其他邪教活动的;
5、本人有精神、遗传性疾病或病史;
6、其它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问题,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可应聘的人员;
7、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8、本人有不适合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其他问题。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以岗定薪,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薪酬待遇按《高新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职业培训及能力提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8月22日;
(二)报名地点:高新公安分局网安中队;
报名地址:襄阳市春园东路12号高新公安分局七里河派出所5楼,
联系人:张希 电话:18986360588;
庞昆 电话:13972221923。
(三)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报名表一份(见附件,自行填写,贴照片);2寸照片一张(需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一致)。
(四)报名要求:应聘者本人前往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材料或在提交虚假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考务安排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个人,未按规定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笔试过程中作弊者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提前三天通知。
3、体检、政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招聘程序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根据招录人数统一组织进行笔试、面试、政审、体检,面试主要进行仪表气质、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测试。通过者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岗位招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依据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各项考务安排和成绩查询请登录“湖北高新人才网”(http://www.hbgxhr.org.cn/)查询。
招聘人员通过各项考核后,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高新区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派遣到高新公安分局互联网信息中心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三个月。
附:1、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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