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招聘8人公告
2017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净月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长春财经学院、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工程学院定向招聘8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试用合格后予以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统计专干(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人数为8人。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2年8月1日以后)。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四)主要专业要求根据《吉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确定专业,统计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管理类、建筑建设类。熟练使用计算机,移动终端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报考人员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或为党员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四、政审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6日 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402会议室(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1572号);
3.咨询电话:0431-84532374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提供:(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同版小2吋彩色近照2张;(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考生原因无法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由长春净月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人事局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本次考试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文写作。考试时限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政审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考察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同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人选,并根据体检、政审考察结果择优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与政审考察合格者,由经济发展局提出使用意见,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身份及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32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为受聘人员发放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受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年底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参照净月高新区教师绩效奖励标准发放绩效奖金,不合格者解聘。
本次招聘由净月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2017年净月经济发展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