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招聘15名审计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有效缓解东河区审计专业工作人员紧缺的现状,认真做好各项审计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区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经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审计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本次共计划招聘15名审计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1、会计电算化审计人员2名;
2、基建审计人员5名,其中土建审计1人、水利审计1人、园林绿化审计1人、安装审计1人、市政工程审计1人;
3、财务审计人员8名。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审计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不限户籍;
(四)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六)招聘岗位男女比例各占50%;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案件尚未查清的;
2.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规、行政处理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不适合做审计专业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东河区社保中心大楼一楼(巴彦塔拉大街6号)。
3.报名事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需提供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报名登记表(附件2)、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报名费: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需交笔试报名费70元。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酌情调整招聘计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题不指定具体的复习材料。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水平为主。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岗位胜任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公示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公示。
(三)体检。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补录。
(四)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人员对考生进行综合外调考察。一旦发现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中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录用。对拟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相关事宜
1.凡经考核合格被录用者,试用期一年。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东河区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按城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2.被录用者在试用期内,经区审计局考核,如发现不能胜任审计工作或工作不需要,不再续签,予以解聘。
3.被正式录用后,6年不得调动,如有调动,根据相关规定需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四、相关纪律
招聘工作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按相关纪律严格处理。
附件1:东河审计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计人员岗位一览表
东河区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