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环保协检员招录公告

来源:门头沟人才服务中心 2017-08-17 14:50:49
  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环保协检员招录公告


  因工作需要,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6名环保协检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介绍


  主要协助区机动车排放管理站做好执法现场秩序维护,负责检查内容的记录、统计和整理工作,负责协助执法人员做好检查过程中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环保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有良好的沟通及团队协作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


  (五)具有环境保护类、汽车、法律、计算机、行政管理、文秘、会计、数字媒体艺术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由于环保协检员经常夜查,适宜男性报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1.网上下载:请通过网上下载《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招录环保协检员报名表》(见附件),并自行填写相关信息后(非手写),用A4纸打印报名表(打印空白报名表手工填写无效)。


  2.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22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一层101(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


  4.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填写并打印两份完整的《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招录环保协检员报名表》,手工粘贴2寸照片(报名表手写无效);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口须持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国外学历的,请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6)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贴附照片一致。特别提示:照片背面务必写清姓名。


  5.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门头沟人才网、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详见公告。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将在门头沟人才网、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详见公告。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和职位招录人数比例为2:1。若不足2:1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门头沟人才网、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详见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门头沟人才网、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网站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工资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所有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聘用人员工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工资标准二档。签订劳动合同后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八、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现场报名及审核,需由本人自行办理,原则上不得他人代办。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门头沟人才网、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保护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七)咨询电话:69842681;69833234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