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招聘公告
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社会科学(民族文化艺术)研究工作为主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广西各民族文化艺术的考察研究、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以文化产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艺术精品生产为主要研究领域,负责指导全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的相关工作。为满足我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7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要求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它资格条件 |
备注 |
专业技术 |
民族文化研究岗位 |
1 |
民族学、人类学、艺术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博士生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
博士研究生优先;海外留学归国优秀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科研事业,身心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四)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或将应聘材料以挂号信方式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办公室,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材料包括:
1.《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双面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6.毕业论文和个人相关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8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思贤路38号文化厅办公后楼
邮编:530023
联系电话:0771-5689497
六、资格审查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二)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由本单位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文化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特别是文字写作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周六)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因考生缺考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需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含)以上(即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核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由本单位人事科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九、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本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十、确定拟聘人员
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5689497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