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哈尔滨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哈尔滨学院 2017-08-18 10:35:34
  2017年哈尔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人公告


  哈尔滨学院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哈尔滨市属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07年10月,学校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12月,黑龙江省教育厅确定哈尔滨学院为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1年6月,经省教育厅确定为省市共建试点单位。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人,包括实验人员5人、卫生所人员2人;管理岗位26人,包括教学管理人员15人,辅导员1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二)哈尔滨学院网站:


  http://www.hrbu.edu.cn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5年、2016年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其学位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方可报名。


  4. 年龄要求:


  报考岗位代码为2017001男生公寓辅导员和岗位代码为2017002政治辅导员要求满18周岁(1999年8月26日以前出生),30(含)周岁以下(1986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报考岗位代码为2017014卫生所医生和岗位代码为2017015卫生所药剂师要求满18周岁(1999年8月26日以前出生),40(含)周岁以下(1976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报考其他岗位要求满18周岁(1999年8月26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1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5.报考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应聘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人员要求入职后须入住学生公寓并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 其他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7年7月31日及以后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哈尔滨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哈尔滨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将《报名表》和《信息表》填写完整(请务必将本人各项信息填写准确,照片必须为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近期证件照)。


  2.在报名邮件中,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二代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派遣证)等证书的扫描件。


  要求:以上报名材料中的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3.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信息表》和“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邮箱:hrbursc2@hrbu.edu.cn


  咨询电话:0451-86617689、0451-86617530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6日8:00至2017年8月30日16:00。


  4.以下情况可以报名


  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多“方向”、少“方向”两个字,多“学”、少“学”一个字,多“班”、少“班”一个字等的类似情况;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


  5.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6日登录哈尔滨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者,请按网上通知要求,由本人持报名邮件附件中提交材料的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在编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推荐证明。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6.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请关注哈尔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7.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均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


  管理岗位笔试为一张试卷,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共计2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为一张试卷,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及历史地理常识等;《专业知识》满分150分,主要测试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要求: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除二代身份证丢失无法及时补办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外,其它证件无效)。如因丢失、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哈尔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或缩减此招聘岗位。如前三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学院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哈尔滨学院网站通知。


  (3)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笔试成绩乘以50%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学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需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调档全面审核应聘人员情况。考核需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进行复查。


  (四)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学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哈尔滨学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451 -86601173。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其处理。


  特别提示:


  哈尔滨学院及哈尔滨市人社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学院及哈尔滨市人社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诚信承诺书.doc


  哈尔滨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哈尔滨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哈尔滨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哈尔滨学院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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