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社会主义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8-18 16:39:16
2017年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福建省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1999年9月,学院成立了“福建省中华文化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学院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规格为正厅级,内设办公室、教务处、研究室、教研室、行政处和机关党委六个处级机构。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 www.fjssy.org.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6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8月26日16:00前,将报名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打包,统一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方式命名(例如:01+林**),用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邮箱(fjsybg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
(1)《2017年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原件扫描件(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粘贴照片,并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需正反面扫描,并保证图片清晰可见);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规格为jpg格式,高宽比约为4:3,建议像素320*240,照片大小为100kb以下,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照片基本占满相片框,图像清晰、不能变形);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原件扫描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费:我院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向报考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报名费于报考人员到校领取准考证时统一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9月2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 www.fjssy.org.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18号(因学院现装修,暂在福州市凤凰假日酒店8楼办公)
邮 编:350003
联系人:卓老师
电 话:0591—87823139,87857611
E-mail:fjsybgs@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组织实施,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32403(机关纪委),0591-87857611(办公室)。本方案由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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