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德州平原县公益性岗位招用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的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员就业,按照《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社〔2016〕27号)、《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德人社〔2014〕64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就业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口或常住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详见附件1)
(三)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熟悉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用岗位和人数
(一)人社局岗位:5人(仅限大龄登记失业人员)
(二)乡镇(街道)人社所岗位:23人(详见附件2)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统一时间和地点集中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22日。
(2)报名地点:青年路南首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203室。
(3)报名时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需填写《平原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和《公益性岗位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近照7张;
②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现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时无需提供)
2.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即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工作整个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用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招用资格。
按照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最终择优录取。
(二)考试
考试采取通用能力面试+技能测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通用能力面试(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2. 技能测试(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常用办公软件应用知识。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通用能力面试分×50%+技能测试分×50%+户籍加分。户籍加分是指现户籍地在所报岗位对应乡镇(街道)的加10分。
(三)资格复审、体检
1.资格复审。审查入围人员人事档案、失业登记情况是否与报名材料一致,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入围人员须在人员名单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个人档案,逾期不能提供,视为放弃招用资格。
2.体检。体检在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在资格复审与体检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招用
资格复审与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列为拟招用人员。拟招用人员名单在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就业办统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四、岗位待遇及人员管理
招用人员劳动报酬为1470元/月(政策变化时做适当调整),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需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招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欲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就业办,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对自动离职、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招用后拒绝上岗等情况的人员,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招用对象。
五、纪律与监督
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本次招用工作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34-4211076/4256060
附件: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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