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克东县事业单位招聘73人公告

来源:齐齐哈尔人社局 2017-08-21 15:40:00
  2017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克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据我县事业单位缺员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编制部门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我县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理论基础、文化知识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刑罚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近三年各类考试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3)本县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农村特岗教师。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9月7日


  2、报名地点: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4室。


  3、咨询电话:克东县人社局0452-4323283。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报考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蓝色背景同版照片3张;


  (4)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再予以认定。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伪造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应低于1:3。凡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试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三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分值比例为笔试占总成绩50%、计算机考试占总成绩20%、面试占总成绩3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计算机成绩×20%+面试成绩×30%(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计算机考试:采取上机操作、现场出分的方式,考察考生计算机日常使用和操作能力。


  计算机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50%加计算机考试成绩乘20%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所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的人选。考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每组设面试评委7名,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的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聘用单位负责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考核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来的岗位,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和资格复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克东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正式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并报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齐齐哈尔市编委办公室审核备案。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即可享受国家、省里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服务期满三年方可调动工作。


  四、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工作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实施,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克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克东县招聘计划表.xls

 


  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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