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南通如皋招聘基层特定公益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如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22 13:51:54
  如皋市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本市户籍或家庭住址在本市,男女不限;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999年8月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村级人社平台协管岗位(代码01-10)、基层民政公益岗位(代码11-12)专业不限;基层人社公益岗位(代码13)专业限中文文秘类;


  5.熟练计算机操作;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尚未撤销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企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8 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和地点: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如皋市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至如皋市联合促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市民服务中心2楼35号窗口)。


  2.资格审查:如皋市联合促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根据通知领取《准考证》。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方式通过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如皋就业直通车,网址:rgjy.rugao.gov.cn)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生参加下列所有考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方式为闭卷。合格线由市人社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人数不足按实进行。考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天内在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如皋就业直通车,网址:rgjy.rugao.gov.cn)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设60分及格线,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3)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如皋就业直通车,网址:rgjy.rugao.gov.cn)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再同分的,再加面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再同分的,再加面试)。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再同分的,再加面试)。


  6.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公共就业服务网(如皋就业直通车,网址:rgjy.rugao.gov.cn)网站公示七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市联合促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再同分的,再加面试)。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五、用工性质、形式、待遇及服务地点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特定公益岗位。拟聘人员与如皋市联合促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特定公益岗位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2.待遇:按此类人员的现行政策规定,工资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工作地点:由市人社局按应聘人员报名乡镇分配,不服从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市考试中心、市就业处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劳动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283198、87283185(市就业处)


  监督电话:0513-87284518(市人社局纪工委)

 

  附件:如皋市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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