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延边州总工会招聘1人公告
延边州总工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州总工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事业)工勤文字综合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拟招聘工作岗位资格条件:男,35周岁以下,民族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科专业,户籍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服务期未满人员。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5日,上午8:30-8-11:0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延边州总工会组织部(延吉市长白路2号、三楼办公室)
(三)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延边州总工会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登记表可在延边州总工会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ybzzgh.org,用A4纸打印。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延边州总工会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提供材料缺失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科目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延边州总工会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延边州总工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延边州总工会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工资,依据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核定,并缴纳社会保险。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总工会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433-2908620 0433-2902621
延 边 州 总 工 会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