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17人公告
根据《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文件精神,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校开设护理、临床医学、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药学、中药、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11个专业,下设阿城分校。为省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二)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黑龙江省中医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集医疗、科研和研究生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医疗、科研机构。承担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防治在理论及临床方法方面的研究;中药与中药制剂研发、生产及技术创新等中药基础理论与开发利用研究;中医药科技交流与成果推广的组织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及中医药博士后的教学工作,同时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养生、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为省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三)黑龙江省医院(黑龙江省中日友谊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社区服务和康复医疗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下设香坊院区、南岗院区、消化病院、火车头社区服务中心。为省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四)黑龙江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黑龙江省第二医院、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院)。隶属于黑龙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黑龙江省科技厅。地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承担着综合医疗诊断、治疗、康复、保健工作、全省职业病预防、医疗、科研、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工作以及全省中毒综合救治工作。是省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为省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五)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处黑河北安市,是集医疗、科研、教学、司法鉴定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全民所有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主要负责全省精神疾病的预防、教学、科研和康复治疗工作,是黑龙江省北部地区精神卫生中心。下设第一分院、秦皇岛分院、哈尔滨香坊区建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2018年拟在哈尔滨市筹建黑龙江省精神卫生中心。为省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六)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四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医院,主要承担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任务。为省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七)黑龙江省中医药学校附属医院。隶属于省中医药管理局,地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一所集医疗、教学为一体的二级中医综合公立医疗机构,医院开设内科、外科、中医科、康复科、中医妇科等临床科室。为省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八)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黑龙江省眼科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我省唯一的省级眼病三级甲等专科医院,负责指导全省基层开展以防盲治盲为重点的眼病防治,以及开展眼科临床和科研工作。为省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九)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黑龙江省口腔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承担我省口腔领域疾病基础理论与治疗技术研究工作,为社会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服务。为省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十)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主要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口腔保健、眼保健、生殖健康等保健服务,并对部分妇产科、儿科、内科、口腔科及眼科等疾病提供诊疗服务,是黑龙江省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中心。为省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十一)黑龙江省卫生专业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处黑龙江省北安市。学校开设护理、口腔修复工艺、康复技术、护理(老年护理专业方向)等专业,负责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及中等医学专业学历教育,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等医学专业技术人才。为省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十二)黑龙江省皮肤病防治所(黑龙江省性病防治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主要承担皮肤病、性病、麻风病等领域疾病基础理论与治疗技术研究工作;皮肤病、性病、麻风病等领域疾病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为省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十三)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主要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业务宣传、健康促进、音像资料、宣传品制作以及开展多样化的公益性社会宣传服务工作。为省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十四)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服务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主要承担建立药品采购配送专家库、药品采购目录的分析汇总、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指导和评价工作,受理并核查拟参与药品采购配送招标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药品品种资质材料。为省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十五)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公共卫生监测检验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主要承担全省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及控制领域业务技术指导和服务。为省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七)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八)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各级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二)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7年8月25日9:00至2017年 8月31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看公开招聘信息。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审核结果查询。考生可在2017年8月25日9:00至2017年8月3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省卫生计生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现场确认
和考试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00至2017年9月10日12:00期间。考生需携带已打印的报名表一份(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派遣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见附件)
3.现场确认结果查询。考生可在2017年9月12日9:00至2017年9月1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查询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结果。
4.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可向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收取笔试费90元/人。
5.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17年9月19日9:00至2017年9月21日16: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并携带考试缴费收据参加笔试。
6.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附件:2017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a.xls
2017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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