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湖州市地方税务局招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窗口编外用工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不良行为和违法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人员(以2017年8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有窗口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程序如下: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下午17:00 截止。
报名地点:湖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404办公室(地址:湖州市青铜路399号)。
报名者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资料:(1)报名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联系人:吴超;联系电话:0572-2127518。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和材料真实性审查。
(三)组织考试。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后,由招聘单位单位根据符合条件人员情况,组织进行面试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择优聘用。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
(五)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湖州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拟聘用对象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或者经体检、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待遇
新招聘人员为编外劳务派遣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它事项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湖州市地方税务局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72-2127518,监督电话:0572-2150036。
2.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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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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