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的政法类高校,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8个,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附件1《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教辅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四)身体健康。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的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和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应聘者按照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东葛路117号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院办公楼政治处401室。
联系电话:0771-5857612。
3.报名材料(一式二份)
(1)提供《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教辅人员报名表》(附件2);
(2)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身份证明等;
(3)3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2张粘贴报名表,1张准考证备用,相片背面请写上岗位序号和姓名);
(4)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已聘用的办理清退。
审查结果将在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公布,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公布即日起开始发放准考证,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不进行个别通知。
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院办公楼政治
处401室。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均采取100分制评分。
3、6、7号岗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
1、2、4、5号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8号岗位,要求副高以上职称,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直接进入考核。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由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5个小时。笔试的主要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公共知识、法律常识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等。
如出现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须报请自治区司法厅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笔试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将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公布。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试讲整体效果等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试讲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课程内容。
教辅岗位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4、5、7号教辅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6号教辅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业务技能水平。
结构化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答题至第9分钟时给予提示),主要从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方面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面试考官由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社厅以及院外专家组成,其中院外专家人数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将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如某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须报请自治区司法厅及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经核准开考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综合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
5.不服从工作安排。
(六)确定拟聘人选
学院党委集体研究,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对经过严格考核,学院党委研究确因无合适人选的招聘岗位,可以空缺。
(七)体检
综合考核结束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则按此前成绩的排名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公示
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司法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35岁以下新聘用人员,须先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3年,满3年后根据工作的表现和学院工作需要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五、严肃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
有关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校园网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联系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17号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院办公楼政治处401室
联系电话:0771-5857612(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附件:1.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教辅岗位信息表.xlsx
2.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教辅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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