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江津区委宣传部选调2人公告
来源: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24 10:49:05
江津区委宣传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际,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职数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2名,主要在江津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从事新型智库建设决策咨询服务工作。报名人数与选调职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
三、选调范围
重庆市内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人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意识强,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写作、沟通协调能力。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 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4. 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五、选调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江津区行政中心区委宣传部1736办公室(滨江新城);(2)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364543767@qq.com。
3.报名资料:(1)《江津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2)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网上报名的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原件在面试环节审验)。
4.联系方式:吴明清(81220338、18323856732)。
(二)资格初审
区委宣传部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回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进行以后程序。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的成绩确定被考察人员。由江津区委宣传部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考察。
(五)体检
对拟确定的选调人员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调动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相关说明
江津区委宣传部对本次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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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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