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会同县公安局招聘25名巡特警辅助人员公告
为解决县公安局警力不足问题,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25名巡特警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和政审,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公安机关,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警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工作,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2)限男性,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含司法警官学校)、其他院校体育专业毕业生优先,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高1.68米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和明显特殊缺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
(4)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在境内外有重大违法犯罪、反党、反社会言论和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或者参与邪教组织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8 月25 日— 9月 15日下午5:30分。
2、地点:会同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中心(新公安局二楼)
3、所需证件: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局队伍管理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及政审
由县局队伍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对应的招聘人数,采取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
2、政审
由局队伍管理中心和辖区派出所按规定进行。
(五)待遇及聘用
1、本次招聘的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期间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800元;工作满两年后每月工资1900元;工作满三年后每月工资2000元(养老保险、公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三金”由我局承担),另每月安排200元作为绩效考核奖金,根据工作业绩进行发放。
2、聘用: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期为二年。
四、咨询电话:13762900200(唐警官)、13874534122(钟警官)
会同县公安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