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招聘简章

来源:呼伦贝尔人才网 2017-08-24 15:16:50
  2016年度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2016年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本次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多元化公开招聘计划招聘13名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2016年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详见《职位表》;


  5、1982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17年8月28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2017年8月28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具有内蒙古户籍或内蒙古生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9月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本次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在招生简章附件中下载《2016年度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四)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须携带本人《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4张到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大厅呼伦贝尔市新区 巴彦托海路安达公园南)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五)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要随时关注呼伦贝尔人才网,考试时间将在网上发布通知,并按要求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量或取消开考。对于被取消开考岗位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改报通知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对于未按照规定时间改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50人的,增加初试(笔试)环节(遇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通过初试筛选出50人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初试为选拔性考试,初试成绩不计算政策加分且不计入总成绩。初试通知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布。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本次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将根据岗位需求,科学设置考试内容。考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知识面试。


  (一)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知识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岗位需求的实际能力和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考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按专业技能测试分数+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以3:1比例(进入综合知识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确定进入综合知识面试人选。


  (三)综合知识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知识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考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综合知识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综合知识面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招聘单位事先设定的综合知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人员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政策加分)×60%+(综合知识面试×4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分数+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按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人选。


  (六)按照每个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三)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各环节出现空缺,均不做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中专以上学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并继续就读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并对报考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次多元化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次多元化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本方案由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0-8217518;8217477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174;8216700


  附件:1.《2016年度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6年度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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