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牡丹江阳明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阳明区政府 2017-08-25 10:11:06
  2017年黑龙江牡丹江阳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阳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雇员制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10人。其中男性7人,女性3人。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牡丹江地区常住户口(含上大专院校前从牡丹江市迁出的户口);


  3、男性,满22周岁,不超过40周岁;


  女性,满22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5、具备相应专业理论基础和技能,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现代化办公设备;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教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三、招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通过阳明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8月18日至8月24日。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 8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阳明区政府西楼四楼人社局404室。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技能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阳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照片四张。


  对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原则上要缩减招聘人数。缩减招考人数须招聘领导小组批准。


  (二)考试环节


  考试环节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笔试,第二部分为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权重为60%,面试成绩权重为40%。


  ⑴ 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阳明区政府网站公布(www.yangming.gov.cn)。


  ⑵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以及应急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的命题、制题、实施工作都必须采用封闭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权重折合后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做为进入考核人选。若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加试。考生总成绩及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阳明区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三)考核与体检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规定执行。


  (2)考核。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出示书面考核意见。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职责、待遇及管理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是区政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不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合同,每次签订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年,合同期满依据本办法续签合同的,最多可以续签1次,聘用合同期满后,终止合同。签订的聘用合同在区人社局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失职、渎职和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由于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解除合同达成协议的;聘用期内违法违纪的。


  聘用人员的工资按每月2000元标准执行,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础工资按每月1300元计算,绩效工资为每月700元。由区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聘用单位负责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应承担部分实行代扣代缴。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阳明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453-6332753


  投诉电话:0453-6331918


  附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承诺书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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