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潍坊市国资委选调专职监事3人公告
参照《潍坊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潍组通字〔2012〕24号),根据市国资委专职监事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求,现将选调专职监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专职监事3人,其中正科级不超过1人,副科级不超过2人。(注:选调考试不区分职位,若综合成绩前3名中正科级人员超过1人,则只确定第1人进行考察,并按成绩依次顺延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前3名中副科级人员超过2人,则只确定前2人进行考察,并按成绩依次顺延确定考察对象。)
二、选调范围
市直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管理岗应为管理七级以下)。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经济、财务、会计、财政、金融、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知识)或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5.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未经主管部门(单位)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含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8月28日至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潍坊市阳光大厦22楼西区,电话:8090030,8095938,8095941。
3.报名材料
①从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frsks.com)和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weifang.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附电子版);附电子版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大小不超过20KB。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④现任科级职务人员需提供审核盖章的担任科级职务时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⑤单位党组织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可不提供)。
⑥《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现场填写,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超过3:1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确定选调考察人选;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不足3:1的,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选调考察人选。
地点: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2楼西区30号
(三)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只进行面试的,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为3: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笔试时间定于9月9日,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9月7日8:30至9月8日17:00到阳光大厦22楼西区30号坐席领取笔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定于9月10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则直接进行面试。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选调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市国资委负责考察。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通过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认真核实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以及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初步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点击下载>>>
2017年8月23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山东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shandong/),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