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招聘6人方案
来源: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8-25 14:17:19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业务建设和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下,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和院纪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与工作经历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7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方案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t.gov.cn)、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hnjxw.gov.cn/)、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http://www.hnstc.org/)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6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四楼人事教育科
(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5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rst.gov.cn)办事服务-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注明姓名),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直接到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人事科报名。
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凡因本人填报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公布。请自行关注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发布的关于发放《准考证》的通知,请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文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写作,闭卷考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②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闭卷考试。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人员享受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291096(院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0731-84127751(院纪检监察室)
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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