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毕节市金沙县国土资源局招聘简章
为保障农民住房财产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为了使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如放弃某一环节或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为0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招聘岗位和职责
招聘岗位:金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主要是做好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受理、扫描、发证、存档等工作。以及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服务。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三) 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四)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8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9日后出生)。
(五)大专以上学历(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电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基础知识。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8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 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金沙县国土资源局(三楼)政工股,联系人:张文姬,联系电话:0857-7241190。
(三)报名应提供的证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5张。
(四)报考人员需填写《金沙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五)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国土资源局指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
本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可进入下一环节招聘。
六、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考核
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考核由考核人员根据操作情况进行打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5名确定为体检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对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考核增加考核,成绩确定为体检人员。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考核办法另行确定。
七、体检
如有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相应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对象在公示期内被举报不具备聘用资格条件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从相应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公示。
九、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报金沙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备案。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本《简章》的规定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857-7241190
联 系 人:张文姬
金沙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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