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鞍山市特岗教师招聘360人公告

来源:鞍山教育网 2017-08-25 15:32:45
  2017年鞍山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360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7〕42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计划名额批复的通知》(辽教函〔2017〕47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报名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鞍山市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3日-7日。考生可按报考岗位分别在海城市、岫岩县进行现场报名,请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准备考试报名材料。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2.报名地点:海城市在海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四楼会议室(原海城高中院内),岫岩县在岫岩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50元,现场报名。


  4.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由县(市)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5.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中的相关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点分别设在海城市、岫岩县。


  (一)笔试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其应用。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依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数量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时,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全部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线,低于及格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应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二)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后详见面试公告。


  五、公示与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录取人员。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将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


  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可在本县(市)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流动;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到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监督电话:024-86913099


  省人社厅监督电话:024-22955741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412-2698108


  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412-5544230


  海城市教育局电话:0412-3283578,0412-3283768


  岫岩县教育局电话:0412-7823351


  岫岩县人社局电话:0412-7823242


  附件1:海城市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岫岩县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3:2017年鞍山市“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鞍山市教育局 鞍山市人社局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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