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南充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外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南充市公安消防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招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公安消防部队属于公安部隶属的现役部队,招聘人员属于临时性质劳动合同制人员,并参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相关政策,从事南充市公安消防支队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数量
1、机关办公室文秘(档案管理方向)1名
2、南充市政务中心消防窗口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资格须知: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2、年龄35岁以下,形象气质佳,男女不限;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熟悉国家标准格式公文。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无违法乱纪记录;
6、身体健康。
四、招聘岗位主要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出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群活动的;
6、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五、招聘考核程序
(一)资料审核:报考人员提供一份个人详细简历、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两张。
(二)面试。
(三)笔试。
(四)报考同一岗位人员初步形成2:1竞争比例,待所有流程完毕后,支队将择优录取,并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报名从即日起至8月25日。
六、薪资福利
待遇:月薪不低于2000元,“四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单位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七、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本着绝对公开公正原则,参考人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凡提供虚假信息和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一律取消考核资格,服从相关岗位工作任务安排,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
联系人:李咨毅(18681701686)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新区镇江西路119号(南充市消防支队)
南充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