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石家庄藁城区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公告

来源:藁城人民政府 2017-08-28 13:44:13
关于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藁城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为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勤务辅警(男性)5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军队退役人员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20%;


  (六)藁城籍或在藁城有固定住所(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七)条件相同的,退伍军人、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优先;


  (八)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录: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2017年8月25日通过藁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藁城之窗http://gc.gov.cn(以下简称藁城区政府网站)、藁城区电视台、藁城区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日至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市府路与四明街交叉口向北50米至健康路向西100米路南)。


  (二)需提供资料


  1、报名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6张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现场填写《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也可从藁城区政府网站“藁城之窗(gc.gov.cn)”下载打印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三个阶段进行。


  1、体能测试。应聘考生完成报名后,当即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俯卧撑、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


  2、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内容。


  考生于9月4日9:00至9月5日17:00携带身份证到巡特警大队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评成绩按照不超过1: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4、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面试成绩。


  成绩相同的,退伍军人、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优先。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由区公安局参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 藁城区政府网站“藁城之窗(gc.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


  九、签订合同


  试用期满合格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供藁城区公安局使用。


  2、区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局向劳务派遣公司提供考核结果,年度考核不合格、年内多次违反工作纪律或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十一、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月工资平均2300元(含个人应缴纳保险),缴纳五险。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十二、有关事项


  1、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递补。


  4、此公告由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十三、监督检查


  咨询电话:0311-88380103


  监督电话:0311-88380028


  附件: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藁城区公安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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