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临沧云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充实审判辅助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云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司法警务辅助人员2名(辅警,男警1名,女警1名)。
(二)书记员2名(男女不限)。
(三)文秘、新闻宣传人员1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云县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2)男警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警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千克;
(3)限招中专、高中学历以内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岗位所需专业体能、技能及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4)在部队服役期间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的退伍军人优先聘用;体育专业学校毕业、身体素质好优先聘用;有驾驶技能、综合素质较高者优先聘用。
2.书记员
(1)具备《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
(2)限招中专、大学专科学历以内人员,法律专业优先聘用;
(3)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快文字录入速度及较强编辑排版能力,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具备法院书记员工作经验者(一年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文秘、新闻宣传人员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闻、中文、广告、法律专业及相关专业,熟悉公文处理、会议会务、新闻宣传稿件撰写、摄影、摄像、视频编辑等工作,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劳动报酬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22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云县人民法院政工科410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照1张;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社区、村委会)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5)失业者须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6)具备一年以上书记员工作经验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退伍军人须提交军人退役证明。
(8)填写《云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报名、录用审批表》。
4.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待确定考试人选另行电话通知)
1、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考试由体能测试、面试组成。
(1)体能测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进行。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报考者中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从报考者中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2、书记员
考试由技能测试、面试组成
(1)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听打、看打,主要考核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从报考者中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3.文秘、新闻宣传人员
考试由实践操作、面试组成
(1)实践操作内容为公文处理主要包括收发文件处理和归档,撰写大型工作报告、调研文章、WPS制作、电子表格制作和文书编辑打印等;会议、会务策划及组织部署;新闻宣传稿件撰写,现场随机摄影、摄像和视频编辑成果展示。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从报考者中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进入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招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云县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派遣合同期限为两年一签订,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达成协议可续签。试用期为两个月,对试用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劳务派遣公司解除与被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
七、劳务报酬与社会保险
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和书记员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800元(均含单位及个人缴存五险费用),用人单位暂无条件提供食宿。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生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云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3—3214123 监督电话:0883—3218748
云县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