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2人公告
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荔湾区文物管理所关于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专业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荔湾区文物管理所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招聘职位2个,共2人。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三)岗位职责
具体详见附件1。
三、岗位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薪酬制度执行,人均6万元/年(含单位缴纳的社保),按国家规定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底参照本单位编外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励。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咨询电话为81306288、81954568。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龙津西路逢源北街84号荔湾博物馆。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居民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3张。
3.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能在学信网上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须把学信网上查验结果截图,作为学历证书附件提交,并把相关查验链接粘贴在截图上待查。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专业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交谈形式进行,成绩取各考官评分的平均值。
1、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2、地点:荔湾区文物管理所。
六、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选进入组织考察。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
七、体检
按事业单位公招人员体检标准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进入聘用环节。
八、聘用
通过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与签定年度劳动合同。
九、其他
公开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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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荔湾区文物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荔湾区文物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