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南县事业单位招聘97人公告

来源:佳木斯人社局 2017-08-29 10:04:14
  2017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桦南县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桦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能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如有工作单位,请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文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一是在近三年国家级考试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二是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三是患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8:30-9月9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报名网站:桦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站(http://hn2017.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


  4、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5、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成绩。


  7、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对所报岗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并且每名考生在本次招考中只有一次申请仲裁的机会,仲裁人员会尽快将仲裁结果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仲裁通过的视为资格审查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它岗位。


  8、笔试报名费90元,网上缴费,为方便考生特开设支付宝方式缴费支付。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截止2017年9月9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9、笔试准考证打印等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总成绩包括笔试卷面分加政策性加分。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内容详见附表1)。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考生请在2017年9月11日8:30-9月12日17:00前将相关证明送交到桦南县人社局407室,过期未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笔试结束后,将第一时间公布笔试总成绩。


  2、面试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仍然无法正常进行面试的岗位,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面试工作的进行。


  (2)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由桦南县人社局组织面试资格现场确认。


  3、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测评应考人员综合素质,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专业科目成绩并列,则由人社局组织命题,重新进行笔试,至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


  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体检、考核过程中有弃权的考生,此岗位依次递补。对递补的考生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入选,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按笔试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的考生入选。


  体检方式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经费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桦南县(含试用期)。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咨询电话:0454-6221531


  举报电话:0454-6222668


  接受咨询及举报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附件1:《桦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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