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招聘专职消防员30人公告

来源: 2017-08-29 14:05:03

  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职消防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职消防员)30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退伍军人或社会人员;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大道41号(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四楼办公室)。交通路线:205路车、512路车乘坐到阜沙镇政府站,阜沙镇政府红绿灯往东凤方向180米;


  联系电话:0760-23189407,联系人:陈小姐。


  2、投诉电话:0760-23408999(中山市阜沙镇纪委)。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3、报考人员可以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17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3张。


  6、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雇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占50%。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准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


  1、笔试当天进行面试,凡参加笔试的考生逐一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占50%;


  3、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笔试、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在阜沙分局一楼服务大厅公布入围名单。


  (三)体能测试


  1、体能达标测试作为附加考试,根据入围名单安排考生进行体能测试;达标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内容为女子8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3、体能测试不达标或放弃体能测试的,可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人选。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体能测试合格者,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组织实施。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员,在阜沙公安分局一楼服务大厅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雇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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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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