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湘西州民政局事业单位选调24人方案

来源: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8-29 15:56:31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充实州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经局党组研究,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
 
  本次州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4名。具体见《2017年州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考州殡葬管理处、州民政局信息中心、州慈善办岗位的,应当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九级职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科员也可报考;报考州荣复医院、州养老康复中心相关岗位的应为差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4.报考年龄具体见岗位表;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限制以此类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选择合适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4日上午9:00至9月8日下午17:30。考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因未达到考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报人社部门审批,如有调减及时告知相关报考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报名地点
 
  州民政局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州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在考试前完成。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
 
  (四)领取准考证
 
  2017年9月15日8:30—17:30,在州民政局人事科统一领取准考证。考生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州殡葬管理处、州民政局信息中心、州慈善办实行结构化面试;州荣复医院、州养老康复中心实行现场答题和业务操作相结合。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三)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在州民政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州民政局组织实施,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中央2016年底修订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州民政局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人事科工作人员和熟悉公开选调岗位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调入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州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
 
  0743—8528552(州民政局人事科)
 
  七、有关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州民政局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附件:1.2017年州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7年州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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