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为切实提高住建局工作效率,我局根据《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5〕121号)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5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中共党员、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可放宽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7年的;
三、招聘岗位
1、旧城改造工作人员1名,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的规划、土木、测绘、造价、工程项目管理等工程类相关专业(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2、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其中办证大厅2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的法律类、中文文秘类、行政管理、建设类等专业;
3、燃气管理工作人员1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的城市燃气工程管理类、环境环保类、行政管理等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日(星期二)-9月4日(星期一)(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2楼1218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考生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考生简历1份;
(4)《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此次招聘不
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
2、面试内容:拟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及考生个人的相关情况。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四)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第三方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协议书,对拟聘用人员实施劳务派遣。
五、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5]121号)文件核定工资,按一类岗标准:具有职称的(高级职称)3400元/月、(中级职称)3200/月、(初级职称)2900元/月,(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未取得以上职称的工资:2350元/月(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联系电话:5880631、5826355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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