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许昌建安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45人方案
来源:建安区人民政府
2017-08-31 10:26:54
2017年建安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和许昌市编办、人社局、卫计委等部门印发的《2017年许昌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许卫人[2017]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实施好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2017年共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45名,其中县级3人乡镇卫生院42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学历专业详见2017年建安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特设岗位全科医生
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招聘全科医生15名,具体招聘单位详见2017年建安区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的招聘对象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 (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 (含3 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本省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报考特岗医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七个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考。
(二)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和医学信息管理等六个专业,报考者需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建安区中医院需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报考乡镇卫生院需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
五、招聘程序
根据省医改办、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局等7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和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等文件精神,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在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由编办、人社局、卫计委组织实施。
对于参加“51111工程”大学生到基层招聘并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符合特招毕业生招聘条件的,可参加特招毕业生招聘,本着用人、留人原则,在招聘程序上给予倾斜,符合特招毕业生招聘条件的“51111工程”大学生服务期满参加笔试时加10分,服务期满每增加一年多加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招聘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发布招聘方案,组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笔试。时间安排在8月-9月,建安区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于2017年9月5日到建安区兴业大厦4058室报名,9月7日17时报名截止,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报名需携带报名信息表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显示有二维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二寸照片四张(照片要求: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 ,“51111工程”大学生需要另外提供所在单位就业协议证明。卫计委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资格审查由建安区人社局负责。咨询电话0374—5113682。到建安区兴业大厦4058室领取准考证(A4纸)和报名表(A4纸)一式1份,以备考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笔试命题、印制试卷、阅卷、确定统一考试时间由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计委负责。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的需参加面试)。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的需参加面试);特岗医生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的需参加面试),特岗医生的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查考核并提出报告。
(二)组织面试,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时间安排:9月。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再参加面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的需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建安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参加笔试人员的准考证及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组织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建安区人社局、卫计委组织实施。时间安排:9月-10月
(四)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签订合同、结果备案、办理录用手续。时间安排:10月。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二)纳入编制管理。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和市编委核编意见,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免费医学生和特招毕业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免费医学生、特招计划中的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和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通过特招、特岗计划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七、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时间不少于4年。
八、纪律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方案由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解释,建安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附件:
建安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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