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祥云县补充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公告
来源: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8-31 13:09:39
2017年大理祥云县补充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祥云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7年8月设立的祥云县物流园区管委会、祥云县全民健身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补充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1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祥云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范围:
大理州户口或生源,其中985、211院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受户口或生源地限制。
对象: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外,具有一定的专业从业经历,符合岗位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
(六)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和现役军人;
(四)2013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五)2017年9月11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1.现场报名相关事宜。报名人员到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公务员局办公室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目前所在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同意报考证明和其他有关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2.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现场报名地点: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72-3132638
(二)资格审查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主管单位对参加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招聘主管单位组织实施,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监督组负责全程监督。
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为1︰2的岗位,可采取面试(面谈)、实作等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由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成绩提出明确的拟聘用意见。
凡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2以上的,要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笔试是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能力进行考核,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最低分数控制线按照同岗位参考人数平均成绩80%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上再按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面试考核人员。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0分及以上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确定考察人选
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合成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合成总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合成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成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五)组织考察
依据笔试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择优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主管单位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的,由招聘主管单位提出录聘意见报祥云县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确定为拟招聘人员。
若考察中有考察人选考核不合格或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可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各招聘主管单位统一组织招聘人员到祥云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报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卫生部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若体检中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合格后体检。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后,对拟招聘的人选在祥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 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招录主管部门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招聘人员在其聘用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1年 (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
(一)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考核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同时邀请祥云县人大、政协全程进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违纪行为,可向祥云县纪委反映,所反映情况经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考核招聘到招聘单位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咨询电话: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2-3132638
监督举报电话:0872-3131556(祥云县纪委派出社会事业口纪工委)
特此公告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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