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白山抚松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管理中心招聘16人公告
抚松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计划
抚松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1名;抚松县规划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形体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具有抚松县户籍的退役士兵。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等条件,详见附件。
2、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实行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考录原则。
四、招聘办法
1、发布信息
由人社局或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电视等方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2017年9月4日——9月8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考生到抚松县考试中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员军人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取得专科以上学历的需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并填写《2017年抚松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地点:抚松县考试中心(万达北区新行政中心政府综合5号楼620室)
报名电话:0439—6257204
3、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会同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在考试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报考人员与本通知中所要求专业、条件相符。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招聘考试
(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通知;
4、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5、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参照事业单位招考通用知识考试试题,内容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
4、如果在本次考试中报考同一职位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第二轮笔试,以第二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拟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学历资格和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逾期未复审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试用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和主动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可登录抚松县政府网站查询。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选取消拟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核合格的人选,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考生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此次招聘的人员只能在招聘单位系统内工作,不能调动,如若调离招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解除劳动合同。
八、相关待遇
1、自正式聘用之日起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2、被录用人员每人每月享受工资和社会保险共2550元。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与个人承担部由聘用单位统一扣除交纳。
九、公开与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告信息发布在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song.gov.cn)。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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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抚松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