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招聘组织员10人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招聘非在编组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在编组织员10名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应聘岗位需具备的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深圳市户籍(福田户籍优先);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6、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有党务工作或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者优先;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有违反计划生育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应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limin@szft.gov.cn, 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 姓名+性别+毕业院校”。
考生所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报名时间
邮件提交报名材料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带齐报名资料原件和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福田区梅林街道507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参加单位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五)笔试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笔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综合评议及考察
招聘单位结合笔试、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议,视情况对拟招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工作单位的表现等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社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将公示录用情况。
(九)聘用
招聘单位对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管理,由招聘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2017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