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9月启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
来源:梅州日报
2017-09-04 08:56:19
原标题:9月启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
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发放工作的新消息终于来了!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梅市府〔2016〕8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12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决定从2017年9月1日起启动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从2017年10月1日起启动养老待遇发放工作。
随着我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全面实施,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基数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参保单位编制内退休的人员(不含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合同制工人)的养老待遇发放从10月1日起启动,基本养老金通过二代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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