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丰台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04 14:01:20
  2017年下半年丰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丰台区事业单位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等;


  (五)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8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的随军家属报考(需提供相关证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六)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8日;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见《2017年下半年丰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笔试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报名系统登陆网址:http://www.bjrbj.gov.cn/platform/


  首次登陆使用该系统的考生,须先选择界面右下角的“注册新用户”,成功登陆系统后点击“事业招聘考试”栏进行相应操作填报。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考生请于2017年9月18日10:00至9月21日17:00,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情况表》及报名系统填报说明,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请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随时登陆报名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有关资格初审的问题,请考生及时拨打报考单位的初审咨询电话联系沟通。单位初审通过后,考生要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后期资格复审时使用。


  2、打印准考证


  考生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进行网上初审,请初审通过的考生于10月17日上午10:00后在网站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bjrbj.gov.cn/wtzkz/login/zg.htm


  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面试等均需使用。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二)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星期六)


  管理岗、专技岗:9:00—11:3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


  请考生在2017年11月中旬后,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后面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通知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才能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遇有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情形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须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岗位对前学历(注:本次招聘公告、岗位情况表所提的“前学历”是指“统招统分全日制最高学历”)有要求的,考生还须提供前学历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5)随军家属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市人力社保局或市公安局批准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审时收证明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五、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后面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看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需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及综合成绩公示期满后,开始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考察前,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需强调事项


  (一)9月21日17:00报名结束并关闭报名系统,之后,考生将不能在报名系统中修改、提交个人报名信息等相关操作,请考生务必把握好报名时间,并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二)符合年龄适当放宽条件的随军家属,请在系统报名后主动联系报考单位。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个人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如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须协助聘用单位在30日内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如因考生原因逾期不能办理手续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初审咨询电话见《岗位情况表》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63258398


  监督电话:63258105


  附件:2017年下半年丰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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