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铜仁学院招聘人才引进方案
铜仁学院2017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市组通〔2012〕7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2017年铜仁学院第二批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7名,为确保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对象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以上人员。
(二)基本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以上的人员年龄45周岁(197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引进时间:2017年8月30日-2017年10月30日
(五)报名办法:应聘者请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自荐表、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E-mail到trxyrsc@126.com邮箱(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组织考察
1.资格审查。学校相关部门的专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读研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业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2017年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简章》和本方案的规定执行。资格审查后的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在引进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专业测评。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测评,并提出推荐意见。
3.综合测评。由各用人部门主持,相关领导和专家参加,以谈话或答辩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在专业测评的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择优推荐聘用。
(七)签订聘用合同
考核及体检合格后可与学校签订拟聘用协议,在规定的时间提供综合考察所需全部材料,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事业编制)。正式聘用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博士研究生的合同期为1-5年,硕士研究生的合同期为3年,期满后根据其表现可以续聘。
(八)引进条件及待遇
1.博士研究生被学校聘用后,享受下列待遇:
(1)报销面试的差旅费(火车除软卧外,高铁除一等座和商务座,轮船除游轮,飞机票只能按高铁进行折算报销)、住宿费、体检费及来校工作时的差旅费(火车除软卧,高铁除一等座和商务座,轮船除游轮,飞机票只能按高铁进行折算报销)、行李托运费;
(2)可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三年内必须通过评聘取得相应资格,如未取得资格则按讲师进行聘用);
(3)住房优惠政策:人事手续办好后,根据《铜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铜人领发〔2014〕3号)文件精神,在购买住房时,保障面积为100平米以内,购房补贴为30万元;
(4)10万元安家费;
(5)科研启动经费(根据科研课题实际需要拨付):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教育学)博士,科研成果丰富、科研能力强,科研启动费为15万元;硕士点建设申报学科(林学、旅游学等)的博士,科研成果较多、科研能力较强,科研启动费为10万元;其他科研启动经费为5万元;
(6)符合国家相关人事政策,配偶随调;
(7)可以选择签订1-5年服务期的工作协议,若与学校签订服务期为一年的工作协议,则只能享受学校规定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经济待遇的10%;签订服务期为两年工作协议的,则享受相关经济待遇的30%;签订服务期为三年工作协议的,则享受相关经济待遇的50%;签订服务期为四年工作协议的,则享受相关经济待遇的75%。若服务期满后愿意继续在学校工作的,可以续签工作协议,学校按延长服务期的情况补发相关经济待遇。
(8)聘用期内其他福利、保险等按照国家、贵州省、铜仁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其他待遇。
2.硕士研究生被学校聘用后,聘用期内福利、保险等按照国家、贵州省、铜仁市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其他待遇。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铜仁学院人事处:0856-5230902
网 址:www.gztrc.edu.cn
E-mail:trxyrsc@126.com
地 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起航路238号
邮 编:554300
附表:铜仁学院2017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铜仁学院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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