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承德丰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招聘37人公告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06 10:52:57
  关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治超站)辅警的招录办法(草稿)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为进一步公路加强治超工作,拟面向全县公开招录交警大队(治超站)辅警37名。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录领导小组:


  组 长:何元武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吕宝俭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林树刚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范增臣 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刘相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金山 县监察局局长


  孙仕林 县财政局局长


  下设专办公室:


  主 任:刘相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杲明杰 县监察局副局长


  白成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鲍海鲲 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二、拟招录岗位及报名方式


  (北庙治超站、土城治超站)交警治超站辅警总计37名,统一报名,统一分配。


  三、招录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热爱公安事业,政审、体检合格,无刑事治安处罚记录,无吸毒史及其他不良嗜好,无纹身。


  2.男性。年龄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


  3.复员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2017年9月6日上午8:30至2017年9月12日下午5:00(法定假日除外),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3张,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报名。报名咨询电话:5979810


  报名时由有关工作人员按相关内容进行初步面试、审核,决定是否准予报名。


  五、考录程序


  通过笔试录取。


  笔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按考试成绩通知政审、体检。


  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录取至额满。


  六、身份和工资待遇


  1.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但根据工作需要酌配部分服装和必要装备。


  2.工资暂定基础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300元。今后按县政府相关管理规定逐年调整工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七、管理


  1.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公安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辅警签订上岗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由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按照人社局《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参照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合同制辅警、文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管理。


  3.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服从今后根据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


  如招录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此招录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丰宁满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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